营业性演出监督管理 发布时间:2020-12-23 13:13:01 浏览次数: 次 【字号:小 大】 【法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9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 第五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营业性演出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营业性演出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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