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证明核发
【法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5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 第三十三条
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
(一)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
(二)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三)燃放作业方案;
(四)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条件的证明。
受理申请的公安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规范性文件】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兵团授予各师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权目录》(第一批)的通知(新兵办发(2018)111号)附件1 355号 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证明核发 行政许可 师、垦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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