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处罚 发布时间:2020-12-01 13:07:14 浏览次数: 次 【字号:小 大】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 ) 第七十六条 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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