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巡察督导 推动整改落实
巡察整改是检验“四个意识”强弱的试金石,是衡量“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标尺,也是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支撑和重要手段。为深入推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发挥巡察更大威慑力。10月6日至9日,师市纪委监委、党委巡察办等组成督导组,对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奎管处等8个单位开展巡察整改督导。
此次巡察督导,就师市党委专项巡察组开展的国资国企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坚持问题导向,从思想上、行动上、效果上审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巡察整改情况,重点检查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看整改基础工作情况,二看整改责任落实情况,三看整改效果情况。着力发现新问题新情况,从整改落实情况研判被巡察党组织的责任、作风等问题,夯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督导期间,发现2019年国资国企专项巡察反馈的89个问题中7个问题还未整改完成。针对巡察发现的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等问题,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提出整改意见,要求被巡察单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压实责任、层层落实,紧盯整改不放,以巡察整改督导为契机,结合巡察整改台账,“条条要整改、件件要落实”,集中突出“真反思 真整改”,严格落实巡察整改责任,努力促进具体问题切实整改,切实做好巡察整改成果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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