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12-00004118 | 发布机构: | 妇联 |
生效日期: | 2020-12-2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机构设置 |
第七师胡杨市妇女联合会
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女性。及时传达上级妇联的指示精神,并制订具体落实措施,认真贯彻执行。
2.向上级妇联反映妇女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引导妇女在基层组织建设中发挥民主作用,参与民主管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
3.制订师市妇女工作年度计划及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
4.开展“巾帼志愿者服务”、“巾帼建功”、“最美家庭”等活动。提高妇女思想道德素质、科技文化素质、民主法制素质,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5.抓好妇联组织的班子建设,指导基层妇联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及时总结推广妇女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和典型事例,并做好推荐优秀妇女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和后备干部的工作。
6.做好妇女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切实解决来信来访者的诉求问题。
7.协助教育部门抓好师市幼儿教育,帮助解决少儿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8.宣传、普及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和法规知识,反对一切歧视、侵犯、虐待妇女儿童的不良现象,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嫖娼、卖淫、赌博、吸毒等社会丑恶行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依法治国,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9.在节假日组织妇女开展一些有益的活动,培养选树妇女科技致富带头人、女能人等。表彰先进典型,激发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积极性。发挥妇女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10. 做好各类公益项目资金的申报工作,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帮助和救助更多的贫困、患病的妇女、儿童,切实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11.做好有关妇女报刊杂志的征订工作。
12.积极完成师市党委交付的各项工作和上级妇联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室地址:第七师胡杨河市光明东路8号
办公室电话:0992-6687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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