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12-00004109 | 发布机构: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效日期: | 2020-12-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机构设置 |
第七师胡杨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第七师胡杨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一、主要职责
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师市党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兵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和标准,统筹规划师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师市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 综合改革,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出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四)贯彻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 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 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 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制定师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落实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师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
警工作。
(九)指导团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连队、社区医疗卫 生、妇幼健康服务,完善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十)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师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二)完成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 康中国、健康师市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 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职工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 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
二、机构设置
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编制9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3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
三、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 综合科。负责委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 党建、人事、工青妇、行风建设、安全生产等工作;落实师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承担师市卫生系统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统筹管理和监督卫生健康专项资金使用。
(二) 卫生健康科。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 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等工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等工作;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落实国家、兵团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管理工作;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演练工作;组织开展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负责传染病防 治监督检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落实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落实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指导和督促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办公地址
办公地点:奎屯市军垦广场1号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92—668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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