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
职权类型 | 其他类别 |
职权名称 | 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 |
职权依据 | 【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的通知》(2010年)第十九条 乡镇(街道)党政组织要承担起组织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责任。【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根据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决定》修正)第三十七条 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 |
责任主体 | 胡杨街道办事处 |
责任事项 | 1.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2.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3.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监督管理教育帮助。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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