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6032500000009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6-03-25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第七师生态环境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5年,第七师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与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兵团、师市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锚定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健全机制、创新方式、规范执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深度融合,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法治引领,夯实制度建设基础
1.健全闭环管理机制,压实主体责任。始终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全年召开6次局党组会、11次局务会研究部署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明确局综合科、执法支队、监测站各部门责任,专题研究审议重大环境行政处罚案件5起,明确综合科统筹协调、执法支队一线执行、监测站技术支撑的责任分工,确保依法行政责任落地见效。
2.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专业素养。一是依托党组及党支部常态化学习机制,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开展专题学习 30 余次,推动干部将法治思维与方式内化为履职自觉;同时将生态环境技术规范纳入培训计划,全年组织生态环境系统技术规范业务培训 6 次,覆盖 120 余人次,全面提升队伍专业能力。二是组织执法人员通过视频会议参加生态环境部、兵团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的生态环境法治培训7轮次,受培训人员160余人次;组织师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参加疆内外业务培训班38人次,参加科级干部综合素质能力提升进修班1人次,参加青年干部人才示范培训班1人次,赴淮安挂职锻炼1人次;组织师市生态环境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开展执法业务培训32次,组织执法业务测试6次,同步强化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与服务意识,实现执法能力与为民服务水平双提升。
(二)严格规范执法,提升依法行政效能
1.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制定《第七师胡杨河市生态环境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实施方案》,梳理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明确执法权限与流程。全面推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联合检查模式,2025年企业检查数量同比2024年减少7.3%,有效遏制重复检查、随意检查等问题,切实为企业减负松绑。
2.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生态环境监管活动的基本手段和方式,结合水、气、涉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等各项专项执法检查,持续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已检查企业234家次,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4起,累计罚款金额156.55万元。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人员全员配备执法记录仪,规范现场检查、调查询问、文书送达等执法行为;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5起重大案件均经集体审议后作出处罚决定;通过政府网站公示执法人员信息37人次、行政处罚文书20份,保障群众知情权与监督权。
4.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机制。建立 “自查自评+交叉互评 +集中审核”的案卷评查体系,对 2025年办理的14件行政处罚案卷开展全流程审查,重点核查执法主体合法性、法律适用准确性、程序规范性及文书完整性,发现并整改问题 15个,案卷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推动执法行为进一步标准化、精细化。
(三)优化执法方式,提升生态环境法治水平
1.强化“服务+监管”执法方式,推行审慎包容执法。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部门不予处罚事项和不予强制事项清单(2024年版)》,给予企业适度的容错改正空间,帮助企业改正存在的问题,增强企业绿色发展信心,2025年,共对4起符合条件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免罚金额348.64万元。为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指导企业开展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帮扶,目前已指导6家受处罚企业完成信用修复。
2.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任务清单,明确普法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建立以案释法长效机制。自2025年1月起,已连续发布典型案例8 起,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又形成强力震慑,有效督促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依法合规经营。深入团场企业开展普法培训9次,现场答疑50余条,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帮扶19次,从源头解决企业环保难题,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3.动态调整正面清单并强化非现场监管,构建“无事不扰” 的执法新格局。一是定期调整、公开正面清单企业名录。将17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企业,运用正面清单和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实行差异化监管执法,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二是持续推进非现场执法。聚焦信息化、智能化监管升级,常态化开展非现场监管,运用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实时监控企业400余家次,开展无人机巡航93次,既减轻企业迎检负担,又有效督促企业提升环境治理水平。
(四)深化协同联动,构建法治共治格局
1.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为了更有效地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与公安、工信、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开展联合执法11次,涉及大气污染、水污染、危险废物、重污染天气等多个领域。通过信息共享、线索移交、联合行动等方式,形成合力,提高执法效率和威慑力,共同研究解决执法中的难点问题,确保环境法律法规得到全面有效执行。
2.推动区域联防联控。对“奎—独—乌”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源开展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源兵地联合指导帮扶4轮次,检查企业12家,发现问题24个,完成整改28个;与奎屯市生态环境局、乌苏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区域联合执法检查2轮次,检查企业4家,发现问题2个,已完成整改;参加塔城地区2025年重点流域“一河一图一策”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演练。同时,加强与其他师市在环境执法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提升自身执法水平。
(五)加强全面普法,推动形成良好法治氛围
将普法融入执法及法律服务全过程,5·22生物多样性日、6·5环境日、8·15生态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集中宣传12场次,参加《热线900》直播活动3次,师市主流媒体宣传报道15次,在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文件、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等文章724篇,总阅读量超过10万次,有效扩大了普法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执法规范化建设仍有短板:虽然已建立案卷评查机制,但在复杂案件的法律适用、程序衔接等方面仍存在细节漏洞。
二是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不足。宣传手段单一、针对性不强,普法宣传过程中缺乏运用互动性、吸引力强的方式,宣传广度还不够,宣传实效不突出,宣传影响力不足。
三是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部分执法人员专业能力、担当精神仍需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能力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推进执法规范化精细化建设。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清单,细化责任分工,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和执法流程自查;深化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 落实,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优化 “自查自评+交叉互评+集中审核” 案卷评查机制,确保执法行为全程合法规范。
二是创新法治宣传形式,丰富普法教育内涵。坚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推进法律法规咨询和解答工作,扩大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通过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增强企业对法律法规的敬畏感,提高企业学法、学法、守法的意识,增强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内生动力。
三是持续抓好执法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制定全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及责任分工,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法规学习,针对依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依法履职情况,不断增强执法人员遵法守法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持续围绕法治建设大局,认真履职尽责,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法治工作水平,努力开创生态环境法治工作新局面。
第七师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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