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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5-03-0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第七师胡杨河市财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3-04 浏览次数: 【字体:

2024年,在师市党委的正确领导和依法治师市办的精心指导下,师市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深入推进财政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师市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履行财政职能,加强财力保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沟通对接,最大限度争取政策支持。2024年在师市财政收支紧张压力下,统筹安排师市本级财力资金9537万元用于加强师市政法信访工作,其中政法工作专项9477万元。

(二)强化组织保障,落实法治责任。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一是建立组织机构成立了以局长李永峰组长、分管领导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共同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始终贯彻“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党组会、党员大会、支委会及其它党内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师财政局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明确执法主体、范围、权限、程序、标准责任,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财政法治工作。

(三)严格决策程序,规范依法决策。一是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在预决算编制、财政资金拨付、政府采购、人事任免、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点工作方面,把民主协商、集体决策、三方机构评估等作为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切实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目前没有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决策损失等情况。二是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七师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的通知》,在采购预算、采购方案编制、采购审批、合同验收、资金支付等多环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活动的透明度。三是坚持规范准入原则,积极引导供应商入驻,截至年末,师市入驻供应商1022家,其中小微企业748家。理顺平台采购流程,完成政采云平台与预算一体化平台对接。2024年解决各方登陆、操作问题100个,以线上、线下方式开展培训15次,完成平台交易327631四是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2023年12月-2024年5月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行为专项清理工作,发现问题3个,涉及项目5个,涉及金额4841.95万元;2024年9月开展政府采购专家库专项清理工作,发现问题5个,涉及专家114名。对于存在的问题,涉及单位及个人均已整改完毕。五是为代理记账公司耐心讲解许可证办理的流程,已为师市辖区13家代理记账公司办理了会计代理记账许可证,积极引导会计代理记账机构依法依规执业。

(四)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一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师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各项普法宣传活动。二优化金融环境,按照普法重要时间节点,定期围绕宪法、扫黑除恶、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内容进行宣传教育。截至年末,各层级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开展集中宣传活动30余次,发放宣传册6000余份,宣传品4000余份,宣传防范非法集资作品34篇(条),循环播放防范非法集资短视频10天,发送短信30万余条。三是每年认真组织师市财政系统干部参加兵团依法行政培训和测试,参训率达到100%。四是积极组织财政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目前,我局通过考试获得行政执法资格的在岗在编人员合计26人,其中行政执法监督证1人,有效推动财政系统干部增强法治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

)强化学习培训,树立法治理念。一是充分发挥局党组的“头雁”作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预算法、党内法规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重要内容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深入推进领导干部专题学法。严格执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截至目前,我局暂无行政诉讼案件。二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通过专题学法、以案说法、集中学、自学等多种形式,开展常态学法用法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通过认真学习,养成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习惯。三是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财政法规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财政干部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2024年,开展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实务操作、会计法和公司法等各类培训13期,培训人次达1200余人,培养基层人员诚信守法、依法办事的职业操守,推动法治财政理念深入人心。

(五)创新工作举措,提高服务效能。一是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及时梳理本部门存量规范性文件,对制定新的规范性文件在起草、审查、征求意见、公开等环节进行全过程审核,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二是结合师市实际依法制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全过程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查处恶意竞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处罚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四是积极稳妥做好政务公开和“双公示”,全年公开信息129条,其中:财务信息公开117条、财政政策10条、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示2条。

二、法治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财政干部关于法治学习的主动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宣传力度还需加大。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5年,财政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力提升财政依法执政能力,助力师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财政法治培训工作,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带动财政干部模范践行。二是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积极创新普法方式,持续开展财政法律法规与其他重要法律的宣传解读。三是切实完善制度。建立健全财政与法治协调联动机制,为依法理财,打造阳光财政、透明财政奠定基础。四是加强财政监督,将财政监督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对财政工作每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监控,实现财政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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