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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3-03-3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第七师胡杨河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31 浏览次数: 【字体:

        2021年以来,我局在师市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师市党委依法治师市办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自查的工作安排,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兵团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2022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要求,紧紧围绕师市中心工作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更新执法观念,提高环境依法行政管理水平,切实做到依法管理、依法行使职权、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现就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成效及主要做法

    (一)全面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局主要领导、局机关各科室及局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针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领导牵头抓总,综合科、下属事业单位各司其职,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落实体系。将权责清单梳理、环评审批、行政处罚、双随机一公开等业务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一是领导班子带头开展法治专题学习。以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为契机,深入学习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第三次新疆工作座谈会,以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会议文件精神,全面提高自身的法治意识,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的战略地位,将学习范围扩大到全体党员干部。二是通过自学方式,组织工作人员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定期划定自学内容,要求工作人员定期自学,通过现场执法、提问等方式检验自学成效,积极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三是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依法履职水平。利用党员大会、业务工作会议等时机,依法行政大培训活动,对近年来陆续修订颁布的《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组织专题学习。我局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显著提升,日常工作中能高度重视发挥法制科把关作用,依法行政工作氛围日益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不断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建设。一是做好权责清单梳理公示工作。我局指派专人与师市司法局、编办进行对接,分别对三批次承接的330项权责清单进行逐项核对,已全部审核通过在门户网站公示,增强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二是规范开展环评审批工作。将覆盖面广、受理量大、社会影响面广的环评审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结合实际制订了环评审批流程、审批程序流程图,完善绿色通道机制,做好项目审批服务,实行网上办,做到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由国家规定的报告书60日、报告表30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不包括评估、法定公示期)内批复,2021年以来审批的5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书)均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审批后及时、规范、准确通过环保专网进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信息联网实时报送,未出现越级审批、违反审批要求、降低评价等级等问题。三是全面实施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将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受疫情影响较大、就业密集型等民生相关的部分行业纳入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包括工程建设、社会事业与服务业、制造业、畜牧业、交通运输业等多个领域,共涉及17大类44小类行业。2021年以来共审批8个告知承诺项目,受理和拟审批公示同步进行,不经评估、审查当天即做出审批决定,并公开审批结果,极大地提高了环评审批效率。四是不断完善正面清单制度。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制订印发《第七师胡杨河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细则》,将20家与民生保障、疫情防控密切相关、环境守法情况良好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采用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等方式对企业实施远程执法,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对在线自动监控数据无异常、无环境信访举报,不予开展现场执法,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的干扰。

    (三)严格履行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一是规范行政许可决策。在行政许可行为上,我局采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集体审议的形式进行决策,对重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行为进行集体审议,确保我局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二是规范行政处罚决策。依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开发的环保行政处罚裁量辅助决策系统软件,采取集体审议裁量为主,软件辅助决策为辅的形式行使自由裁量权,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作用,以领导小组会议、党组会议的模式做出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决定。环保行政处罚裁量辅助决策系统软件针对不同的环境违法行为分别设定自由裁量因素、因子,相对公平公正裁量环境违法行为。三是健全审查监督机制。在环保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重要事项中,办案人员主动咨询师市政府法律顾问,发挥法律顾问事前咨询论证、事中审查把关、事后监督救济的积极作用。

    (四)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托兵团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即双随机系统)要求,开展日常随机监管工作。每月双随机抽查和大数据+远程执法等方式实施监管执法,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全面运用移动执法系统,对现场询问笔录等检查情况现场打印、签字,现场上传至移动执法系统中,做到抽取可查、责任可究。按照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将重点排污单位名单、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2021年以来共随机抽查企事业单位369家次。

    (五)扎实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贯彻落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新兵办发〔201932号)要求。一是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在第七师胡杨河市政府网站及时公示公开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随机 一公开事项,规范事前公示。在执法单位办公场所设立公示牌,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通过政府网站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明确要求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目前执法支队配有执法记录仪8部,满足人手一部的要求。按照环境行政处罚证据制作指南要求,统一执法文书模式,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三是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针对较大额度罚款、停产限产、移送拘留以及涉嫌触犯刑法的案件,在集体审议决定时,结合环保行政处罚裁量辅助决策系统参考结果,对案件进行公平公正裁量。2021年以来,我局对22起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其中按日连续处罚1起、查封扣押1起、限产停产1起、移送拘留案件2起,共下达罚款358.75万元。

    (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理顺行政处罚案件内部流转机制。严格落实查处分离刚性要求,明确环境执法支队作为行政处罚案件调查机构,局领导班子作为审理机构,以集体审议、辅助决策软件相结合的方式行使自由裁量权,局综合科负责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以及组织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议,由环境执法支队负责送达。凡行政处罚案件必须按规定程序立案调查审批,经集体审议后作出决定,切实做到主体正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恰当,执法程序合法,执法文书完整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全部实施集体审议。

(七)扎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计划。组织各团场、开发区集中学习《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双随机检查及行政执法等工作中,对管理相对人开展针对性的环保法律法规现场宣传,通过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提高管理相对人环境守法意识。“5·22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等纪念日期间,通过主题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环保无纺布袋、宣传片,现场讲解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解答群众生态环境问题等方式,引导师市人民群众进一步增强保护生态环境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主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营造良好生态环境保护舆论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在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人力配置相对薄弱。我局目前核定编制7名,团场机构改革后团场不再设立环境执法机构,师级执法支队人员编制虽由8名扩大至20名,但需要同时承担师团两级执法任务,与工作任务量不匹配。

     二是法律专业人才缺乏。目前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所有在岗工作人员当中,只有2名法律专业工作人员,且没有通过司法考试。应当考虑至少在每个关键业务口配备1名以上法律专业工作人员。

        三是执法能力水平还有一定欠缺。目前我局下属执法支队能够从事现场执法的目前只有5名工作人员。从执法业务能力上来看,还存在很大不足。通过近几年兵团生态环境系统内部开展的案卷评查工作来看,我局虽在兵团范围内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自治区乃至全国其他先进省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继续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旗帜,做好师市生态环境系统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干部和法治人员队伍建设。将普法教育作为党组、党支部的重要学习内容,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观念,以法治思维推进各项工作。加强对系统内公务员及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开展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推进法治能力建设。一是及时报送工作人员招录计划,统筹考虑招录法律专业工作人员比例,力争综合科、执法支队分别配备1名以上法律专业工作人员。二是继续大力推进改善营商环境,成立工作专班,积极为招商引资企业提供法律法规服务,有效减少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环境违法行为。三是继续完善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及时清理更新相关事项。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以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制度。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层面做好执法公示。争取项目资金,更新老旧的执法记录仪等设备,确保事中全过程记录落到实处。将法律顾问作为法治审核工作的突破口,尝试在立案、裁量、复议、执行等关键环节,由法律顾问全程介入的方式,不断规范法治审核工作。

(四)夯实普法建设成果。抓好5·22”“6·5”“12·4这三个关键节点,组织开展环境普法主题宣传,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法治氛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将普法工作贯穿业务工作落实全过程。坚持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和信访苗头隐患排查制度,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的排查、解决力度,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第七师胡杨河市生态环境局

                                             202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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