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121200000001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5-12-12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务公开 |
师市财农[2025]50号 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的通知
师市财农〔2025〕50号
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的通知
130团财政所:
根据兵团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和以工代赈任务)预算的通知》(兵财农〔2025〕86号)、师市民宗局《关于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方案的函》,现提前下达你团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707万元,用于2026年130团十三连养殖小区建设项目。该项资金列入2026年政府收支出科目“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兵团财政局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兵财农〔2023〕6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兵团下达预算做好预算编制、分解下达等相关工作。相关指标待2026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使用。
二、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兵团党委 兵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请结合本团实际情况,做好绩效目标并上报师市民宗局和师市财政部门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后的绩效目标将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同时,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七师胡杨河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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