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5290000011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5-05-2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务公开

师市财农[2025]12号 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5-29 浏览次数: 【字体:

师市财农〔202512

  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

202506181740100480.pdf


 

137团财政所

根据兵团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的通知》兵财农〔202522及师市2025年6次行政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第七师胡杨河市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拨付方案下达你团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500万元,用于第七师137团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阿吾斯奇旅游区)项目该项资金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出科目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兵团财政局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兵财农〔2023〕6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加强项目管理,落实项目主体责任,完善基本建设手续,确保合法建设,并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二、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兵团党委 兵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请结合本团实际情况,做好绩效目标并上报师市民宗局和师市财政部门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后的绩效目标将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同时,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如对上述资金有异议,监督举报电话:师市财政局 6687406


【打印正文】 【字体: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