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12090000000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12-0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务公开 |
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师市财农〔2022〕68号
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137团财政所:
根据兵团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兵财农〔2022〕46号)和师市民宗局《关于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分配建议方案的报告》,现下达你团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730万元,用于兴边富民行动项目补助资金726万元,兴边富民行动项目管理费4万元,该项资金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出科目“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项目代码:1000015Z155110000004。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财政资金直达工作的通知》(财办[2022]12号)要求做好相关工作,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
二、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兵团党委 兵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请结合本团实际情况,做好绩效目标并上报师市民宗局和师市财政部门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后的绩效目标将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同时,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七师胡杨河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9日
如对此资金有疑问请联系我们,监督电话6687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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