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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32500000019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5-03-2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行政执法事中信息公示

2025年3月25日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对秦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PPR塑料管加工生产线项目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3-2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325日我单位秦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PPR塑料管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325日-20253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92-3232939

  真:0992-3235023

通讯地址:奎屯市乌鲁木齐路军垦广场1

  编:8332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秦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PPR塑料管加工生产线项目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

 

奎屯秦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朗新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利用原有项目厂房进行改扩建,安装管件生产线设置10,生产规模为3000t/a;打包带生产线4条,生产规模为2000t/a

(一)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期扬尘污染,施工期生产设备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采取低速行驶、适量洒水降尘的措施减缓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不外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妥善处理固体废弃物,施工中产生的装修垃圾拉运至当地住建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严格落实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破碎、混料产生的颗粒物由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出;生产线挤塑的过程排出的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脱附加催化燃烧器处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出本项目废气经过处理后排放浓度值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修改单的特别标准限值。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员工生活污水排入园区管网,进入天北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做好厂房隔音等措施加厚设备基底、设备缓冲器,在设备基座与基础之间设橡胶隔振垫,并加强进出入厂区车辆管理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废布袋、废包装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布袋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为塑料颗粒,回用于生产线。一般固体废物处理时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危险废物储存间暂存,定期交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处理时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5897-2023

)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厂区为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并根据区域划分落实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及时修复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

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配备应急物资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落实各项应急环境管理措施以及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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