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3250000001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3-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执法事中信息公示 |
2025年3月25日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对秦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PPR塑料管加工生产线项目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3月25日我单位拟对“秦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PPR塑料管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5日-2025年3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92-3232939
传 真:0992-3235023
通讯地址:奎屯市乌鲁木齐路军垦广场1号
邮 编:8332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秦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PPR塑料管加工生产线项目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
| 奎屯秦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朗新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利用原有项目厂房进行改扩建,安装管件生产线设置10条,生产规模为3000t/a;打包带生产线4条,生产规模为2000t/a。 | (一)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期扬尘污染,施工期生产设备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采取低速行驶、适量洒水降尘的措施减缓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不外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妥善处理固体废弃物,施工中产生的装修垃圾拉运至当地住建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严格落实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破碎、混料产生的颗粒物由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出;生产线挤塑的过程排出的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脱附加催化燃烧器处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出。本项目废气经过处理后排放浓度值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修改单的特别标准限值。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员工生活污水排入园区管网,进入天北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做好厂房隔音等措施,加厚设备基底、设备缓冲器,在设备基座与基础之间设橡胶隔振垫,并加强进出入厂区车辆管理,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五)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废布袋、废包装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布袋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为塑料颗粒,回用于生产线。一般固体废物处理时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在危险废物储存间暂存,定期交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处理时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5897-2023)。 (六)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将厂区划为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并根据区域划分落实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及时修复、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 (七)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及制度,应配备应急物资,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落实各项应急环境管理措施以及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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