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11130000018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11-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执法事中信息公示 |
2024年11月13日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对“新疆天康运征油脂有限公司食用油精炼项目(污水处理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13日我单位拟对“新疆天康运征油脂有限公司食用油精炼项目(污水处理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2-3232939
传 真:0992-3235023
通讯地址:奎屯市乌鲁木齐路军垦广场1号
邮 编:8332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疆天康运征油脂有限公司食用油精炼项目(污水处理站)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 | 新疆天康运征油脂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市蓝白丽景环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为9543m²,已建成了精炼生产车间1座(占地面积857.6m²),锅炉房1座(占地面积80m²),罐装车间一座(空置未利用,占地面积202m²),原料仓库一座(空置未利用,占地面积899.5m²),污水处理站一座(占地面积536m²),生产办公区一座(占地面积180m²)。生活区一座(占地面积455m²),罐区(占地面积约1500m²,内设12个储罐)。 | (一)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施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扬尘、汽车尾气等,主要采取设置围挡,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等措施;施工期废水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期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工程污水收集设施,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进行回用,不外排;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主要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围挡、合理布局等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优先回用。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原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2t/h的燃气锅炉废气和燃气导热油炉产生的燃烧废气,以及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和非甲烷总烃,根据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可知,项目燃气锅炉和导热油炉产生的燃烧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特别排放限值; 污水处理站废气主要是:恶臭气体,本项目的污水处理站设置在封闭车间内容,各个反应池均进行了封闭,定期喷洒除臭剂、消毒剂厂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改扩建项目二级标准限值(臭气浓度:20(无量纲)。 (三)废水防治措施: (1)锅炉废水 供热锅炉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是日常排水、反冲洗废水、一次性检修废水,废水通过厂区管网排放至园区污水管网,汇集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 (2)生产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沉淀隔油+气浮+水解+UASB+SBR生化处理工艺)处置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A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汇集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 (3)生活污水 直接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汇集至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置。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废白土和皂角,收集后外售奎屯市的生物质肥料加工企业作为原料使用;锅炉软水设备需要定期更换废离子交换树脂,由更换厂家上门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奎屯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填埋处理。 (五)危险废物废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设备定期更换的废机油、擦拭机械设备产生的含油抹布、机油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污水处理站隔油池、气浮池产生的浮油,暂存在企业按规范建立了危险固废贮存间,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六)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座,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罩,厂界设置围墙。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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