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7300000014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7-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执法事中信息公示 |
2024年7月30日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对“第七师胡杨河市高级中学义教部天北校区(131中学二校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30日我单位拟对“第七师胡杨河市高级中学义教部天北校区(131中学二校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2-3232939
传 真:0992-3235023
通讯地址:奎屯市乌鲁木齐路军垦广场1号
邮 编:8332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第七师胡杨河市高级中学义教部天北校区(131中学二校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教育局 | 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建综合教学楼、图书室、食堂、实验室、礼堂、体育馆、宿舍等其他基础配套设施。项目拟建54个班级,实行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其中小学6轨36个班级,初中6轨18个班级,容纳学生2500人 | (一)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浓度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 实验室应设置活性炭处理装置,废气经实验室顶排气口通过内壁管道引至教学楼顶,通过排气管排放,经大气扩散稀释及植物吸收后,对外界影响很小;生活垃圾收集房定期喷洒除臭剂、消毒剂,加强换气次数,尽量缩短垃圾储存时间,每日定期进行清理(至少2次),保证垃圾不过夜,垃圾收集点周围种植对臭气具有吸收性的植物来减少恶臭气体的排放,生活垃圾桶采用带盖式封闭垃圾桶,定期对垃圾桶和垃圾收集房进行清洗。 (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实验室废水经酸碱中和处理,废水汇总至防渗化粪池处理排入园区污水管道,进入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三)合理布局,利用建筑物来阻隔噪声的传播,加强校区四周墙边的绿植种植;变压器、水泵等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防止设备带病 运行。采用吸声、降噪、减振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噪声。设备房的天花、内墙、门窗等应采用隔声的建筑材料,全封闭设计;加强对出入校区的车辆管理,保持车流畅通,严禁鸣笛,限制车速;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严禁在生活区大声喧哗。 (四)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运至垃圾收集房内暂存,然后由环卫部门每日及时清运;在食堂处设置专用的餐厨垃圾、废油脂收集容器,集中收集后交由具有政府许可的正规收运企业及时清运处理;实验室记录用的纸张、植物根茎等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每日清运;实验操作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液及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地下水和土壤防治措施。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危险废物暂存间管理,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及时修复、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与制度,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贮存间管理,做到专人专管;严格控制化学试剂的储存量;危险化学品贮存间做好防火措施,配备消防器材及应急救援物资。落实各项应急环境管理措施以及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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