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12310000004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12-3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执法事前信息公示 |
第七师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土保持规划(2023-2035年) (批前公示稿)
防治水土流失,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灾害,建立绿洲生态安全防线,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在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对巩固和维护国土安全、生态安全、水源安全和粮食安全,建设美丽中国、美丽新疆、美丽兵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全面推进新时期第七师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土保持工作健康持续发展,依据修订后的《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施行)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2014年9月1日施行),以及第七师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专项的要求,组织开展本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
目前,《规划》已形成草案,为广泛凝聚社会共识,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询意见。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起至2025年1月30日,共30天。
规划草案电子文件可在第七师·胡杨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qs.gov.cn)上查阅。公众意见建议可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提交。
电子邮箱:649880601@qq.com
邮寄地址:奎屯市军垦广场1号205室
邮编:833200
热忱期待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第七师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土保持规划(2023-2035年)
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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