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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121300000249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12-1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行政执法事中信息公示

2024年12月10日第七师胡杨河市生态环境局对“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110kV输变电工程”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2-1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110kV输变电工程”“第七师胡杨河市达东变至柳沟变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第七师锦龙电力新增2×66万千瓦煤电机组(第一台机组)配套64.3万千瓦光伏项目”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1210日-202412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92-6687676

通讯地址:第七师胡杨河市车排子147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06室

    编:834034

1、(拟审批公示)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110kV输变电工程

2、(拟审批公示)第七师胡杨河市达东变至柳沟变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3、(拟审批公示)第七师锦龙电力新增2×66万千瓦煤电机组(第一台机组)配套64.3万千瓦光伏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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