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12130000024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12-1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执法事中信息公示 |
2024年12月10日第七师胡杨河市生态环境局对“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110kV输变电工程”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110kV输变电工程”“第七师胡杨河市达东变至柳沟变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第七师锦龙电力新增2×66万千瓦煤电机组(第一台机组)配套64.3万千瓦光伏项目”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92-6687676
通讯地址:第七师胡杨河市车排子路147号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06室
邮 编:834034
1、(拟审批公示)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110kV输变电工程
2、(拟审批公示)第七师胡杨河市达东变至柳沟变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3、(拟审批公示)第七师锦龙电力新增2×66万千瓦煤电机组(第一台机组)配套64.3万千瓦光伏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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