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7050000013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7-0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执法事中信息公示 |
2024年7月5日第七师胡杨河市生态环境局对“广合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分公司预制光伏桩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合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分公司预制光伏桩建设项目”“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128团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5日-2024年7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92-6687676
通讯地址:第七师胡杨河市车排子路147号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06室
邮 编:834034
拟审批公示表--(广合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分公司预制光伏桩建设项目).doc
拟审批公示表--(128团新建100MW光伏发电项目配套110kV送出线路).doc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