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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11070000021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11-0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行政执法事前信息公示

第七师胡杨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七师锦龙电力新增2×66万千瓦煤电机组(第一台机组)配套64.3万千瓦光伏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1-07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第七师锦龙电力新增2×66万千瓦煤电机组(第一台机组)配套64.3万千瓦光伏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7日-2024年11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2-6687676

    真:0992-6687676

通讯地址:第七师胡杨河市车排子147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06室

    编:834034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第七师锦龙电力新增2×66万千瓦煤电机组(第一台机组)配套64.3万千瓦光伏项目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一二四团

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环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7日

20250117105512101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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