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3030000001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3-0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执法事中信息公示 |
关于2024年度师市优秀法律援助律师、优秀法律援助律师事务所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第七师胡杨河市年度优秀法律援助律师事务所、优秀法律援助律师评选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在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基础上,经师市司法局严格筛选、综合考量,拟确定新疆翰兴律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师市优秀法律援助律师事务所;肖春燕等8名律师为2024年度师市优秀法律援助律师。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一、师市优秀法律援助律师事务所1家
新疆翰兴律师事务所
二、师市优秀法律援助律师8人
肖春燕 女 新疆燎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陆 超 男 新疆燎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赵彤彤 女 新疆燎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李豫岗 男 新疆翰兴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徐 攀 男 新疆翰兴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金学颖 女 新疆翰兴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张 乐 女 上海松沪律师事务所援疆律师
胡 旻 女 北京市两高(上海)律师事务所援疆律师
三、其他事项
公示时间自2025年3月3日至3月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奎屯市军垦广场1号第七师胡杨河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0992-3269121; 邮箱:1422347913@qq.com
第七师胡杨河市司法局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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