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4260000021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4-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执法事中信息公示 |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送达公告-(师人社监理字〔2024〕第036-1号)
被告知人:胡杨河市创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30MA78U3AU8M
法定代表人:胡世广联系电话:18257726256
住所地:新疆胡杨河市一二五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30MA78U3AU8M
法定代表人:胡世广联系电话:18257726256):
住所地:新疆胡杨河市一二五团团支部柳兴社区人民路(东)661号-2 柳兴社区人民路(东)661号-2
本局立案调查的胡杨河市创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员工冯玲反映胡杨河市创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未依法给其缴纳(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社会保险费一案,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22〕11号)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采用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的方式,向受送达人公告以下执法文书:
附件: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师人社监理字【2024】036-1号)
限受送达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局领取以上执法文书,逾期则视为已送达。
特此公告。
第七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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