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实施计划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严格落实项目各环节公示公告制度,根据《兵团兴边富民行动项目管理办法》(兵兴组发〔2022〕1号)相关要求及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现将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实施计划进行公示公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1月15日——2026年1月24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
监督受理电话:第七师胡杨河市民宗局 0992-6687610
通讯地址:第七师胡杨河市井冈山西路1号
邮政编码:834034
终审:邵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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