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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第七师 胡杨河市地下水超采区和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范围划定报告》意见 建议的函

发布时间:2025-11-11 18:29:49 浏览次数: 【字号: 

为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地下水资源,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推动地下水超采治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及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的要求,依据水利部和自然资源部2025年2月正式发布新一轮全国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成果为基础,结合《新疆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方案(修编)》(新政函〔2025〕190号),第七师胡杨河市水利局划定了各团场、经开区地下水禁止开采区(以下简称禁采区)、限制开采区(以下简称限采区)范围,现面向社会征求对该划定报告的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11月10日至12月9日。

二、征求意见反馈。请将修改意见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第七师胡杨河市水利局,并注明提出修改意见者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反馈和电话反馈。

联系电话:0992-6687378;

电子邮箱:821509152@qq.com;

地址:第七师胡杨河市井冈山西路1号3号楼水利局405室;

    邮政编码:834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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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1833335049.pdf



终审:何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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