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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公示

第七师胡杨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七师胡杨河市130团和131团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水源置换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21 13:32:22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第七师胡杨河市130团和131团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水源置换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1日-2026年7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2-6687676

    真:0992-6687676

通讯地址:第七师胡杨河市车排子147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03室

    编:834034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第七师胡杨河市130团和131团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水源置换工程)

第七师130团(1、2、3、4、6、7、10、13、17、20连)、131团(1、2、3、6、7、8、9、10、11、12连)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奎屯第七师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1日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第七师胡杨河市130团和131团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水源置换工程)环评报告表(送审稿).pdf


终审:王昱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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