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新疆兵团第七师奎屯天北新区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第一次信息公告

来源:七师奎屯天北新区管委会 编辑:七师奎屯天北新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7-07-13 11:33:55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进一步加大开发区的环境管理力度,兵团第七师奎屯天北新区管委会根据相关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委托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新疆兵团第七师天北新区工业园区规划”的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对兵团第七师奎屯天北新区工业园区建设以来的环境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工业园区在环境污染控制与治理的经验和教训,同时提出更为合理和实用环境保护措施及对策,为园区可持续发展提供更为科学的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要求,现公告如下。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新疆兵团第七师天北新区工业园区规划

    (2)规划期限:南区:近期:2009~2015年;中期:2016~2020年;远期:2021~2025年;北区:近期:2013-2015年,远期:2016-2030年

    (3)规划范围

    新疆兵团第七师天北新区工业园区布局模式为“一园两区”,分为南区和北区。

    天北新区工业园南区规划面积6.15 km2,位于天北新区建成区以北约2.5km处,东到冰河街,南至乌鲁木齐路,西到217国道,北至冬青路。

    天北新区工业园北区规划面积15.0km2,位于天北新区建成区以北约18km处,用地呈规则的四边形,东西宽3.75km,南北长4km,其中近期建设启动区面积7.41km2;远期建设区域面积为7.59 km2。

    (4)产业定位

    天北新区工业园南区:以棉纺和农副产品加工为主导,以机械制造、新型建材工业为重点的新型工业化园区。

    天北新区工业园北区:是以电子仪器、节能产品制造产业、建材及设备制造业、生态制药、纺织印染、仓储物流业及其他一类工业的以轻型工业为主的科技型工业园区。

    目前天北新区工业园区已入住69家企业,随着企业的入住、生产,不可避免的会产生一定的环境问题,同时规划的滚动开发会与院规划存在一定的差异,了解目前园区的开发现状,在原规划基础上,分析园区开发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以保障园区开发建设的可持续性是本次跟踪评价的主要目的。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兵团第七师奎屯天北新区管委会

    地    址: 奎屯市团结北街28号

    联系电话:0992-3242111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

    电子邮箱:xjbthpzx@163.com

    联 系 人:宋云莉

    联系电话:0991-2358782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1、工作程序

    环评工作程序如下:

    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交流┅┅环境现状监测┅┅报告编制┅┅专家技术评审┅┅报告修改┅┅报批(环保部门)

    2、环评工作的主要内容

    查明天北新区工业园区现有的环境问题,分析工业园区开发中环境资源制约因素,提出适合天北新区工业园区(南区、北区)特点的污染防治措施,促进工业园区的发展建设,提高工业园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根据您所掌握的情况,您认为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影响有哪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包括有利的和不利的影响)?

    2、针对规划的实施,您担心什么问题?关心什么问题?

    3、您认为规划的实施对当地经济的发展是否有利?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4、您认为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和措施?有何建议和要求?

    5、对规划实施持什么态度?

    六、公众参与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向网站提交、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发传真信函、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规划及环评工作的建议;评价单位同时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座谈会等方式主动征求公众意见。

本公告有效期为自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新疆兵团第七师奎屯天北新区管委会

                                                             2017年7月13日

 


终审:朱永平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