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6-07-20 18:34:08 浏览次数: 次 【字号:小 大】 奎屯得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 916540035991870936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 天北经开区胡杨河路以南、青年街以西 ,证号 新(2024)第七师不动产权第0004738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奎屯得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6 年 7 月 17 日 终审:张雪松 打印正文 关闭本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