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止第七师1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通告
各定点医药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运行,第七师胡杨河市医保中心在对胡杨河聚源恒瑞医药有限公司第二十分公司现场检查中发现该诊所2026年3月2笔结算费用存在系统上传开单医生与纸质处方签字医生不一致,处方字迹不一致问题,违反《2026年第七师胡杨河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六十八条协议条款。
经查实,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或有第六十七条情形且造成医保基金较大损失,或社会影响较大的,或有第六十七条情形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为目的,甲方不予支付或追回已支付的医保费用,给予乙方中止医保协议处理,中止期间发生的医保费用不予结算(可视情况执行到相关责任人员或者所在部门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疗服务),并向社会公布中止医保协议情况,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乙方违规费用的20%。经我中心研究,决定自2026年7月8日起中止胡杨河聚源恒瑞医药有限公司第二十分公司医保服务协议1个月且追回已支付违规费用并收取违规费用的20%违约金处理。现将有关名单予以公布。
序号 | 名 称 | 地 址 |
1 | 胡杨河聚源恒瑞医药有限公司第二十分公司 | 新疆胡杨河市天北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香里2幢1号商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7月8日
终审:常昊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