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规划(2025-203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受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新疆三业环境管理有限公司承担了《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规划(2025-2035)》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要求,现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向公众公开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以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概况
(一)规划名称: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规划(2025-2035)。
(二)规划范围: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在空间布局上形成“一区三片区”,分为南园区、北园区和纺织园区。
(三)规划期限:2025—2035年。近期:2025—2030年;远期:2031—2035年。
(四)规划内容:根据热负荷需求,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热电联产供民用采暖、热电联产供工业用汽,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园区近期新建一座2×160MW背压机组,配2×1050t/h超临界煤粉锅炉热电厂,承担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园区的工业用汽负荷。至2035年,近期扩建的2台160MW背压机满足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供热和工业用蒸汽需求。
二、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新疆胡杨河市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高科技孵化园)科技二路001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820992029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新疆三业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西河坝前街11号宏大购物中心五层15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690812709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接受规划实施机构的委托,研究相关法律及规划文本,进行初步规划方案分析和现场勘察,识别评价因子和建立评价指标体系,确定评价重点、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目标,发布第一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2.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对规划范围内及周边环境现状监测和评价、规划环评报告进入编写阶段。
3.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对规划提出优化调整建议,给出环境环保措施,明确规划实施的环境可行性,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形成报告书送审稿。
(二)主要工作内容:在对规划范围及周围环境现状质量状况的调查基础上,分析规划与相关规划、政策的符合性,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制定跟踪监测方法和环境管理制度。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规划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本次公告公示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规划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
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6月16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