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明礼等23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公示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 第55号)的相关规定,为切实保障基金安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现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予以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如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实名举报,我们将认真核实,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群众反馈调查结果。
一、2026年5月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表(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6年5月20日-2026年5月26日
三、受理部门:
七师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师胡杨河市工伤与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
举报电话:0992-3902001 、 0992-6687309
第七师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0日
终审:郑桂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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