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划定胡杨河市秸秆禁烧区及做好秸秆综合利用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结果的公示
为有效降低秸秆露天焚烧引发的污染天气风险,统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进一步改善胡杨河市生态环境和空气质量,保障职工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第七师胡杨河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关于划定胡杨河市秸秆禁烧区及做好秸秆综合利用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于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5月14日在第七师胡杨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示期内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反馈。
特此公示。
第七师胡杨河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5月15日
终审:王昱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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