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胡杨河市2026年度粮食收购企业备案和粮食经纪人管理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粮食收购活动和行为,强化粮食流通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0号)、关于印发《粮食收购企业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新粮规〔2024〕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经纪人经营服务规范(试行)》(新粮协〔2019〕9号)、关于印发《粮食经营台账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粮粮规〔2025〕437号)等文件要求,现就粮食收购企业备案和粮食经纪人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登记)对象
在第七师胡杨河市辖区从事小麦、稻谷、玉米及其成品粮收购的企业(包括委托粮食经纪人跨区域收购的企业,以下简称“粮食收购企业”)和粮食经纪人(指以个人或者家庭为经营主体直接向种粮农民、其他粮食生产者收购粮食的经营者)。
二、备案(登记)时间
粮食收购企业(粮食经纪人)在开展粮食收购活动10个工作日前,应向第七师胡杨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理备案(登记),2026年度多次进行收购的不需要重复备案(当年收购备案有效期至12月31日,次年收购应重新备案)。
三、备案(登记)内容
(一)粮食收购企业需提交《粮食收购企业备案表》(详见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粮食收购经营承诺书》(详见附件3),并对内容真实性负责。如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15日内变更备案。
(二)粮食经纪人填报《粮食经纪人登记表》(详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粮食收购经营承诺书》(详见附件3)、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收购区域等信息。
备案(登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卓雨璇 13309922156。
四、备案方式
粮食收购企业备案及粮食经纪人登记,坚持公开透明、灵活高效、便民利企等原则,可结合实际采取现场报送、信函、电子邮件、网上提报等多种方式开展备案。
五、有关要求
(一)履行报告义务。按照《粮食收购企业备案管理办法》(新粮规〔2024〕2号)中“第九条 粮食收购企业应当按要求向收购地的县级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粮食收购品种、数量等有关情况。跨地(州、市)收购粮食的,应当按要求向收购地和粮食收购企业所在地的县级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粮食收购品种、数量等情况。”和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经纪人经营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新粮协〔2019〕9号)中“第五条 第(四)款中应当向收购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定期报告粮食收购数量等有关情况。”的规定,凡是在第七师胡杨河市辖区从事小麦、稻谷、玉米、杂粮的企业(粮食经纪人)应当按要求向第七师胡杨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报告粮食购进、销售、储存等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各粮食收购企业(粮食经纪人)要做好粮食收购工作台账,每日报送夏粮收购信息,并对报送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二)严格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按照关于印发《粮食经营台账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粮粮规〔2025〕437号)要求,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企业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以下统称粮食经营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建立粮食经营台账。粮食经营主体应当加强粮食经营台账管理,并对台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信负责。粮食经营台账应妥善保管备查,保证资料的连续性,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详见附件4。
(三)恪守诚信经营底线。粮食收购企业(粮食经纪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公开收购价格、质量标准和结算方式,做到明码标价、公平计量;及时足额支付收粮款,严禁拖欠、克扣售粮款,坚决杜绝“打白条”行为;不得在收购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自觉维护粮食收购市场秩序,切实保障种粮职工合法权益。
六、监督检查
第七师胡杨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依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会同师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和各团场、经开区联合开展监督检查,查阅有关资料、凭证;核实企业备案信息;检查收购粮食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情况;检查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了解相关情况;查封违法从事粮食经营活动的场所。
七、法律责任
粮食收购企业(粮食经纪人)不按规定备案或者提供虚假备案信息的、不按规定上报粮食收购数据、未按规定建立或报送真实粮食经营台账,以及在收购中存在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拖欠或克扣售粮款、向售粮职工“打白条”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粮食经营台账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八、监督举报电话
第七师胡杨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监督举报电话:0992-6687688。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电话:
123团:孙 航 16609920973
124团:邵 帅 17509923033
125团:王梓昂 15309925423
126团:付建江 13579176338
127团:郭 旭 17881122608
128团:赵 莉 18999728526
129团:王梦琦 18116809852
130团:王杼滨 18609920159
131团:任燕燕 17752040218
137团:徐俊杰 18799903155
奎东农场:屈立伟 18509931876
天北经开区:严 旭 17797923531
胡杨河经开区:谢飞鹏 18899624686
师市发展改革委:卓雨璇 13309922156
微 信:13309922156
地 址:第七师胡杨河市井冈山西路1号
附 件:1.粮食收购企业备案表(模板)
2.粮食经纪人登记表
3.粮食收购经营承诺书模版
4.粮食经营台账管理办法
第七师胡杨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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