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锦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煤炭分质分级转化项目主要污染物区域削减方案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36号)的相关规定,我公司对“新疆锦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煤炭分质分级转化项目主要污染物区域削减方案”进行公示。
一、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实施的单位和个人。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填写意见表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也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各种方式发表意见。为便于进一步沟通、交流和反馈,希望在发表意见时尽量提供自己的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三、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锦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胡杨河市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办公楼工业大道18号-309号
联系人:谭玉龙
联系电话:17608055682
四、区域削减方案获取途径
区域削减方案网络链接网址如下:
https://docs.qq.com/pdf/DQXVNZEhUak1hVW90
新疆锦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6日
终审:李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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