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新春公司探井转开发建设工程(第七师辖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2026年新春公司探井转开发建设工程(第七师辖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2026年3月,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新疆锦绣山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2026年新春公司探井转开发建设工程(第七师辖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6年新春公司探井转开发建设工程(第七师辖区)
建设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本工程在第七师辖区内部署28口探井转开发井,新建产能3.35万吨,10年末累计产油21.0万t,采出程度6.69%。配套油气集输系统、注汽系统、供配电、自控、通信、消防等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乌伊路68号
联系人:金科长
联系电话:0990-6988623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锦绣山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59号时代广场小区1栋23层A座23G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15001671208
邮箱:1725290426@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负责审批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征询从即日起至10个工作日截止。
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3月16日
2026年新春公司探井转开发建设工程(第七师辖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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