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七师胡杨河市2025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初评) 结果的公示
为加快推进师市房地产行业、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提升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水平,强化信用约束,根据2024年新修订的《兵团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兵团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第七师胡杨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结合企业申报情况及各相关单位意见,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进行初评,为进一步提高信用评价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现将2025年度信用评价(初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13日。公示期内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可以向第七师胡杨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并提交书面申诉,企业反映情况的应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个人反映情况的应署实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6687281;6687606
附件:1.第七师胡杨河市2025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初评)结果
2.第七师胡杨河市2025年度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初评)结果
第七师胡杨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30日
终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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