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七师胡杨河市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 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结果的公示
为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有效减少露天焚烧秸秆对空气质量的影响,进一步改善师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职工群众身体健康,第七师胡杨河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第七师胡杨河市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21日在第七师胡杨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示期内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反馈。
特此公示。
第七师胡杨河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23日
终审:王昱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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