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降级为Ⅲ级(黄色)预警的通告
各相关单位:
按照《第七师胡杨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有关要求,结合当前胡杨河市空气质量实际状况,胡杨河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26年1月11日13时将师市“奎—独—乌”范围内区域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降级为Ⅲ级(黄色)预警,师市范围内其他区域同时取消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请各单位按照《第七师胡杨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要求落实黄色应急响应减排措施,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健康防护提醒措施
提醒儿童、老年人、孕妇和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患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避免户外运动;减少露天体育比赛活动及其他露天举办的群体性活动;建议幼儿园、中小学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并加强防护。
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出行时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师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带头停驶公务车。
2.尽量避开交通拥堵地区;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3.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各团场、经开区在保障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前提下,应当督导落实以下措施:
1.工业源减排措施。执行胡杨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黄色预警减排措施。加大各行业/工段限产、停产力度。工业企业厂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停止使用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矿山(含煤矿)、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及以上)的企业,停止使用国Ⅳ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运输(特种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等除外)。
2.移动源减排措施。执行胡杨河市重污染天气移动源应急减排清单黄色预警减排措施。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职工群众出行。加强胡杨河市重点区域交通疏导,停止使用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禁止建筑垃圾、渣土、砂石等散装物料运输车辆上路行驶(清洁能源汽车和生活垃圾清运车辆除外)。对重型柴油货车开展临时交通管制,避开主城区行驶。强化对重点路段重型柴油货车、高排放车辆的尾气排放路检和专项执法检查。
3.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师市主城区原则上减少或停止土石方作业、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和渣土外运。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停止露天作业。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应停止上路。加大师市主干道机械化清扫(冲洗)保洁频次和作业范围。加强工业聚集区、城乡结合部道路卫生保洁力度,保持重点区域道路湿润。
4.其他措施:加大对师市及周边农作物秸秆、树叶、垃圾露天焚烧监督巡查力度。强化餐饮油烟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监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胡杨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胡杨河市生态环境局代章)
2026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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