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胡杨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第七师胡杨河市公办幼儿园和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定价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师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师市幼儿园收费行为,维护幼儿、家长和园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补齐价格短板,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文件规定,第七师胡杨河市发展改革委决定召开第七师胡杨河市公办幼儿园和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拟定价格方案听证会,目前通过听证人自愿报名、推荐等方式产生,听证会准备工作已经完成,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办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1月16日上午11:00;
地点:第七师胡杨河市机关249会议室(井冈山西路1号)。
二、听证内容
第七师胡杨河市公办幼儿园和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拟定价格方案。
三、背景及定价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定价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644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发改规〔2025〕4号)等文件精神,为解决胡杨河市公办幼儿园和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问题,第七师胡杨河市教育局根据成本监审结论,综合考虑第七师胡杨河市及兵团师市、周边县市的保教费收费标准,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研究提出初步定价意见,经同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审核后,拟订了《第七师胡杨河市公办幼儿园和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拟定价格方案》。
四、听证方案主要内容
按照“同域同价”的原则,结合成本监审结论,拟定师市公办幼儿园(胡杨河市第一幼儿园、曙光第二幼儿园、一三〇团中心幼儿园及后续其它新增公办幼儿园)保教费255元/生/月;团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500元/生/月;城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一级园保教费700元/生/月,二级园保教费600元/生/月;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680元/生/月。
五、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40人)
(一)听证会听证人(3名):
唐 健 付春山 李 斌
(二)听证会参加代表(27名):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27名,其中人大代表1名,政协代表1名、政府部门代表8名,专家学者1名,经营者代表4名,消费者代表12名。
王留亭 尚梦琪 徐 洋 赵丽霞 蒋晴晴 吴利格
姚瑞瑞 成 玺 魏宝东 王福勋 桑丽君 申彩云
张 磊 张 伟 杜 皓 路小颜 陈慧英 马华伟
霍冰冰 周书霞 程金梅 张 楠 李昌玉 王福勋
李 莹 张素燕 王秀桃
(三)旁听人员7名:
修倩倩、郑星、张琳、郭玉娟、贺文成、朱林峰、陈 哲
(四)新闻媒体2名:张婷婷、王成翔
(五)第三方机构代表1名:龙飞
第七师胡杨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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