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5年兵团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关于2021—2025年兵团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兵团《关于开展2021—2025年兵团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各单位(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际开展情况,经综合评估,拟推荐以下集体和个人作为表彰对象。现予以公示。
一、拟推荐先进集体
第七师胡杨河市党委政法委
第七师胡杨河市司法局
第七师胡杨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第七师胡杨河市一二九团
第七师一三一团
第七师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二、拟推荐先进个人
孟 辰 第七师胡杨河市党委宣传部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主任
孙永生 第七师胡杨河市教育局综合科四级主任科员
褚永旺 第七师奎屯垦区公安局高泉派出所所长
李华鹏 第七师胡杨河市司法局127团司法所所长
杨秋北 第七师胡杨河市司法局129团司法所所长
范广帅 第七师胡杨河市司法局137团司法所三级主任科员
周炳宇 第七师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业务科三级主任科员
种妙丽 第七师胡杨河市妇女联合会主席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5年12月16日至12月23日。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或意见,请以电话或书信方式向第七师胡杨河市司法局反映。
联系人:李英姿
联系电话:0992-3222231
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军垦广场1号
师市党委全面依法治师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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