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春风油田(第七师辖区)新老区滚动开发建设工程第二次公示信息
2026年春风油田(第七师辖区)新老区滚动开发建设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我公司委托新疆锦绣山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2026年春风油田(第七师辖区)新老区滚动开发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已编制完成了《2026年春风油田(第七师辖区)新老区滚动开发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网络链接
网址:https://docs.qq.com/pdf/DQXNqWVN0REFPQ0N0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新疆锦绣山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查阅。联系人:曹蕊;联系电话:15999160207。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具体公众范围为项目所在地周边区域。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乌伊路68号
联系人:金云鹏
联系电话:09915534795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锦绣山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蕊
联系电话:15999160207
邮箱:402899764@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为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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