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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杨龙等29人工伤认定申请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13 19:51:34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兵团工伤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局受理了杨龙等29人工伤认定申请,现分别各自事故伤害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202599日,克拉玛依区于会江工程机械设备租赁站负责人于会江安排司机杨龙近两天的砂石料运输任务,要求杨龙驾驶新M74639重型自卸货车将砂石料从西果园砂石料厂、戈壁从零公里料场分别运往胡杨河经开区工地。911日凌晨346分许,杨龙在五五工业园区卸料完毕,并在工作日志群上传照片后,驾车前往零公里料场继续执行拉料任务。911日凌晨5时许杨龙将新M74639车辆加气后向于会江发送了加气费用的照片。2025911535分许,杨龙驾驶新M74639重型自卸货车沿阿塔线国道G217由北向南行驶至阿塔线国道G217 543公里+440米处时发生交通事故,新M74639号重型自卸货车自燃。经《兵团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北疆分中心死亡证明》证明:杨龙于2025911日死亡。经第七师奎屯垦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当事人杨龙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二、202510221810分许,新疆天澳牧业有限公司电工李新德在该公司五牧场7号圈维修路灯时,梯子倒塌李新德摔伤,育种员范景革和维修工刘玉刚赶到现场后报告中心主任许志龙,之后公司同事将其送往127团医院就诊,后转至兵团第七师医院,经诊断:腰椎压缩性骨折(腰1及腰4)。

三、20251018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一三0团场1连职工韩国强按照第七师武装部要求赴第七师武装部参加基干民兵考核。10191845分许,韩国强在训练场进行考核前战术动作训练,在匍匐前进过程中韩国强左臂用力过猛导致左肩受伤,杨和平和柴茂华听到韩国强喊叫声后赶到查看情况。之后武装部领导安排由杨和平和柴茂华将韩国强送至兵团第七师医院就诊,经诊断:1.左肩关节脱位,2.左肩关节盂骨折(撕脱性)。

四、20251021160分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一二九团9连职工朱银霞在自己的身份地9101-8地块将支管装至车上,装车过程中支管滑落,一端撞击到朱银霞胸腹部,附近的1连职工许尚进正在犁地时发现朱银霞倒地,之后朱银霞丈夫将其送回家中,次日朱银霞前往一二九团医院就诊后转至兵团第七师医院,经诊断:肋骨骨折(右三)。

五、20251016185分许,新疆法康尼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操作人员阿合特列克·木合亚提在厂房二层平台进行1#玻璃结晶釜夹层导热油的压回仪器排液操作,在操作过程中1#玻璃结晶釜夹层外层突然炸裂,导致阿合特列克·木合亚提面部及眼部受伤,研发中心主任聂振华及同事穆拉迪力·木沙听到炸裂响声后赶往炸裂地点,随后聂振华让穆拉迪力·木沙向领导汇报情况,并对阿合特列克·木合亚提进行简单止血后,公司安排人员将阿合特列克·木合亚提送往伊犁州奎屯医院后转往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就诊,经诊断:1.左眼眼球破裂伤,2.左眼角膜穿通伤伴虹膜嵌顿,3.左眼巩膜裂伤,4.左眼虹膜裂伤,5.左眼结膜撕裂伤,6.左眼创伤性前房积血,7.左眼玻璃体积血,8.双眼眼睑裂伤缝合术后,9.双眼屈光不正。

六、202591512时许,第七师奎屯垦区公安局高泉派出所辅警宋成龙在高泉派出所值班时,感到胃痛难受,于是向所领导请假看病,后由警车送到一二四团医院,后由救护车将宋成龙转院至兵团第七师医院就诊,经诊断:1.不稳定型心绞痛、2.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3.陈旧性心肌梗死、4.左心衰竭、5.心功能 III 级( NYHA 分级)。

七、20251030日凌晨30分许,第七师奎屯垦区公安局伊犁路派出所辅警郑安娜随教导员徐鹏、民警王听乘坐警车将一名女性醉酒人员送往执法办案中心,中途醉酒人员情绪激动,郑安娜与同事对其进行控制过程中,郑安娜被醉酒人员用腿踹到面部,到达办案中心后,刑事侦查大队法医查看郑安娜伤势后告知其去医院检查。4时许郑安娜由同事驾车送至兵团第七师医院就诊,经诊断:面部损伤。

八、20251030日凌晨30分许,第七师奎屯垦区公安局伊犁路派出所辅警姚瑶随教导员徐鹏、民警王听乘坐警车将一名女性醉酒人员送往执法办案中心,中途醉酒人员情绪激动,姚瑶与同事对其进行控制过程中,姚瑶被醉酒人员腿踹到额头,手抓伤头和耳朵,并将姚瑶的头压在其腿上,民警王听和教导员徐鹏把醉酒人员控制住后,到达办案中心。刑事侦查大队法医查看郑安娜伤势后告知其去医院检查。4时许,姚瑶由同事驾车送至兵团第七师医院就诊,经诊断:1.头部的损伤,2.右手损伤,3.右耳损伤。

九、20256181030分许,胡杨河市先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技术总工王磊在该公司承建的绿源学府项目工地大门口检验入场钢筋,王磊从运送钢筋的货车上跳下来时扭伤右腿,当天前往伊犁州奎屯医院就诊,经诊断:1.外侧半月板前角损伤;2.内侧半月板前角损伤;3.内侧半月板后角损伤;4.膝关节副韧带损伤;5.膝关节积液。

十、2025930110分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一二八团人武部部长何伟,在第七师人武部民兵训练基地按照训练安排执行战术训练任务中手部扭伤,受伤后文斌与张向阳立即开车将何伟送至兵团奎屯中医院就诊,经诊断:1.手指挤压伤(左手环指),2.指骨骨折(左手环指中节指骨)。

十一、202510181030分许,128团液化气站用户到乌苏前山电热分公司反映自己家变压器缺相,电工马帅接到用户反映后跟随用户到达现场查看情况,马帅了解情况后向班长杨建军报告后返回所里准备抢修工具并办理派工单,1140分马帅从所里出发前往现场,到达后向班长报告工作情况并单独开展抢修工作,1155分许马帅发生触电。杨建军1157分到达现场发现马帅通过保险带悬挂在电线杆上,杨建军立刻断开电路,电话先后联系公司经理与员工衡宇,126分路边商贩发现情况后第一时间报警并拨打急救电话。衡宇赶到现场后配合杨建军将马帅从电线杆上抬下,马帅被送至兵团第七师医院进行急救,后转至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经诊断:1.双上肢、右侧腹壁、右下肢电击伤,2.多处三度烧伤,3.5%双手部三度烧伤,4.2%腕部三度烧伤,5.3%腹壁三度烧伤,6.1%右下肢三度烧伤。

十二、20251121830分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一二五团2连职工郝军保在2连北20号地(本人身份地)使用电锯改出水桩,不慎将右手割伤,现场人员高俊花、常清华立即开车将其送至一二五团医院处理,后送至兵团第七师医院就诊,经诊断:1.手部开放性伤口(右手),2.右手第一掌骨基底骨折,3.右腕舟骨骨折,4.右手拇指伸肌腱损伤,5.右手拇指伸肌腱断裂(拇长伸、拇长展)。

十三、202510311730分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一二九团中学校长李文涛为准备工作资料,从该校明真楼二楼拿文件盒到一楼给副校长,行至一楼楼梯处时脚下踩空摔倒,后由同事搀扶返回办公室,当日前往兵团第七师医院就诊,经诊断:1.左足舟骨骨折,2.左跟骨骨折。

十四、20251016日上午1030分至1115分,郭嘉嘉在奎屯市社会福利院一期大会议室协助奎屯市开放大学老师给老人上课,课程结束后郭嘉嘉送授课老师离开,在一期大楼门口下楼梯时踩空摔倒,当日郭嘉嘉前往兵团第七师医院就诊,经诊断:1.右双踝骨折(外踝、后踝),2.右距骨骨折,3.右踝三角韧带损伤。

十五、20251010120分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一三七团中学水暖工孙朋接后勤主任通知,前往学校食堂更换初加工间左手角落的自来水管龙头,更换过程中发现未带活动扳手,于是前往工房拿取工具,返回至初加工间后因地面湿滑摔倒,食堂工作人员发现孙朋摔倒后赶至身前将孙朋扶起,孙朋告知校领导后自行前往一三七团医院就诊,经诊断:肋骨骨折(左侧5-9肋骨骨折)。

十六、2025106183分许,新疆交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五五新镇分公司职工褚玉平从五五新镇服务区东区例行巡查结束,从地下通道返回西区过程中,在东区地下通道口台阶处滚落短暂昏迷,清醒时褚玉平发现自己独自一人在地上趴着,尝试站起来的过程中发现右腿动不了,左脚疼痛,186分褚玉平给超市店长林娜打电话请求帮助,林娜安排保安高培喜过来接褚玉平,林娜随后赶到,几次搀扶褚玉平站立未果,随即联系物业主管胡波开车到东区地下通道口,随后胡波、张修棒、张友翠相继赶到现场,一起将褚玉平抬到车上送到兵团第七师医院就诊,经诊断:1.骨盆骨折(右侧髂骨,右侧髋臼,右侧坐骨支骨折),2.左外踝骨折,3.左足第5跖骨骨折。

十七、202510291740分许,浙江德润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胡杨河市爱家华苑商住项目A1#A5#住宅楼、S2#商业楼;防空地下室项目,木工肖义发在S2#楼一层收拾材料,在对一层门过梁模板拆除时,模板支撑架倾倒,肖义发躲避不及摔倒受伤,工友黄文贵发现后立即将其送往130团医院,之后转往兵团奎屯中医院就诊,经诊断:右股骨粗隆间骨折。

十八、20251019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一三一团12连职工于国庆雇佣14连职工贾志斌在12连于国庆的棉花地打棉花秆。20251020日凌晨,14连职工贾志斌驾驶与朋友合伙购买的农用拖拉机,在1237号于国庆的棉花地内打棉花秆。20251020日凌晨6时许,12连职工韩建军路过看到1237号地里打秆机没熄火就上前查看,到达打秆机附近发现车上没人,走到车侧面发现有人趴在地上,看不清是谁,紧接着韩建军给贾志斌打电话,没有人接听,654分韩建军给贾志斌父亲打电话.贾志斌父亲又打电话给驾驶员陈金合,让他们去1237号地查看情况,驾驶员陈金合、王振兴赶到后发现贾志斌已死亡,遂拨打急救电话并报警。经《兵团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北疆分中心死亡证明》证明:贾志斌于20251020日死亡。

十九、202488200分许,新疆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第七师胡杨河市高级中学义教部天北校区(131中学二校区)(施工二标段)项目,木工万纯锋在该项目小学部工地内与工友李仕林因工作原因发生争吵并互相殴打,殴打过程中万纯锋朝李仕林左脸打了一巴掌,李仕林用右手扇了万纯锋左脸一巴掌,之后万纯锋用手朝李仕林头部击打,因李仕林头戴安全帽未造成李仕林受伤,万纯锋手部受伤后向奎屯垦区公安局报警。当晚万纯锋前往伊犁州奎屯医院就诊,2024812日自行前往资阳毛氏骨科医院就诊,经诊断:右手第一掌骨基底部骨折。

二十、20251022日下午18时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一二六团7连职工邓东领在私下流转的来自7连职工成霞霞身份地(礼堂6号地)内装运棉花包,2039分邓东领驾驶农机前往126团利华棉业科克兰木分公司交售棉花,2049分进行过磅卸花。2059分机车行驶至距离地磅200米左右处,机车停下。2129分许副厂长徐明磊从对讲机得知邓东领在驾驶室昏迷,赶往现场的并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与110报警电话。2130分一同在现场的邓东领堂弟4连职工邓尚航接到其父亲电话,得知邓东领晕倒在驾驶室内,邓尚航赶去后与在场的其他几人将邓东领从驾驶室内抬到地下,并进行心肺复苏,待医护人员到场进行急救措施后告知邓东领抢救无效死亡。经《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证明:邓东领于20251022日死亡。

二十一、2024118日凌晨120分许,克拉玛依市乌尔克区锦宏棉业有限公司拆包员李翠明在拆花包过程中花包突然炸开,棉花压在了李翠明身上,当时一同工作的铲车司机发现后将其救出,之后李翠明返回宿舍休息,第二天仍感觉身体不适,锦宏棉业厂长将李翠明送至137团医院就诊,后转至伊犁州奎屯医院,经诊断:1.颈椎横突骨折(枢椎右侧),2.颈部损伤,3.颈椎不稳定,4.多处损伤,5.肋骨骨折(左4-7),6.颈椎间盘突出,7.颈椎椎管狭窄。

二十二、2025930160分许,胡杨河清石汤泉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员工高永伟驾驶电动二轮车从位于131团绿荷里小区的家中出发前往公司上班的途中,沿天北新区塔城街由南向北行至华明首座售房部北侧岔路口时,突然从岔路口窜出一辆二轮电动车逆行向南行驶,高永伟见状立即向右打方向躲避后,发现岔路口还有一辆机动车停放,又立即向左打方向,连续打方向导致高永伟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失衡后侧翻,导致车辆受损,高永伟受伤。报警后高永伟由家属送其前往伊犁州奎屯医院就诊,经诊断:膝关节损伤。经奎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证明:2025930160分许,高永伟于天北新区华明首座售房部北侧路段发生交通事故。

二十三、2025830105分许,新疆品睿冶金材料有限公司炉工李亮在该公司生产车间4#炉顶与另一名工人从行车吊斗上搬卸物料,行车吊斗未放置平稳,其中一个角担在了高约三十公分左右的台子上,当物料剩三四袋时,从前方够不着,李亮转移至吊斗后方够取物料,此时因吊斗内物料减少重量减轻担空的一角从台子上掉落将正在搬取物料的李亮右脚砸伤,同事随即电话告知班长及厂长王建伟,两人赶到现场后立即驾车将李亮送至129团医院后将李亮转至兵团第七师医院就诊,经诊断:1.右足第一趾近节趾骨骨折(粉碎性),2.皮肤裂伤(右足)。

二十四、202412150时许,新疆准南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综采队副队长包强军安排人员到1502综采工作面下端头补打超前支护单体,因人员不够,包强军作为跟班队长前去协助另外两名同事进行单体支护工作,在单体竖起的过程中,因人员力量不够导致单体倾倒,包强军赶忙用力去扶但工作面湿滑导致包强军摔倒,倾倒的单体剐蹭到了包强军的左膝,次日包强军感到左侧腿部疼痛难忍,于是由家属陪同前往兵团第七师医院就诊,经诊断:1.左膝关节损伤,2.左膝关节内侧副韧带损伤,3.左膝关节前十字韧带损伤,4.左膝内侧半月板后角撕裂,5.左膝关节内侧半月板前角、外侧半月板后角损伤,6.左膝关节积液。

二十五、202412201730分许,新疆准南煤矿有限责任公司跟班队长邓新元和检修工王吉刚两人使用肩扛的方式共同将一根单体从刮板机里搬运至行道外,搬运过程中因路面湿滑,邓新元不慎滑倒,掉落的单体砸至王吉刚左足,邓新元看到王吉刚被砸后立即安排另一同事将王吉刚送至地面后同事使用纱布帮助王吉刚简单包扎了伤口。次日王吉刚前往兵团第七师医院就诊,经诊断:左足第一趾骨骨折。

二十六、20251028920分许,新疆天澳牧业有限公司七牧场挤奶工王福华,在奶厅工作中因地面湿滑意外滑倒,本人立即电话联系牧场场长潘俊杰,潘俊杰立即前往并安排中心主任汪振祥开车将其送往兵团第七师一二九团医院就诊,经诊断:左桡骨远端骨折。

二十七、20251012日上午10时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一三一团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孙凯根据前一天工作安排到单位参加当天的联合安全生产检查,1010分许,孙凯在一三一团机关一楼男卫生间上厕所时,在卫生间台阶上没有踩稳,左脚不慎扭伤,当日孙凯前往一三一团医院就诊。1024日孙凯前往兵团第七师医院就诊,经诊断:1.左足第五跖骨基底骨折,2.左足踝距腓前韧带断裂。

二十八、2025522日上午100分许,湖北山河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东湖世家三期项目,土建工郑傅仁在该项目10#楼2楼使用电锤进行混凝土剔除工作的过程中,电锤不小心打到墙体钢筋,崩飞的铁屑飞溅入右眼,受伤后项目经理安排安全员到现场查看发现后立即安排人员将郑傅仁送至伊犁州奎屯医院就诊,经诊断:1.眼内异物(右眼),2.角膜穿通伤伴虹膜嵌顿(右眼),3.外伤性白内障(右眼)。

二十九、2025918945分许,湖北山河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东湖世家三期项目,架子工康爱学在该项目二标段13#楼东山墙地下车库吊材料,由于风力原因导致塔吊大钩左右晃动,为防止大钩撞到防水,康爱学手动控制大钩,当时塔吊突然起钩意外将康爱学右手手指卷入大钩滚轮与钢丝绳中。事故发生后工地安全员立即打电话报告单位领导,后由单位领导开车将康爱学送至奎屯仁慈医院就诊,经诊断:1.手指开放性伤口伴有指甲损害(右环指),2.创伤性指动脉破裂(右环指),3.指神经损伤(右环指),4.指骨骨折(右环指)。

公示时间:2025111320251119日。有知情人对其事故伤害经过或其他问题存在疑问或异议的,可向第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举报电话:0992-3902350

举报传真:0992-6687605

举报邮箱:417321511@qq.com

 

第七师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1113

 


终审:郑桂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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