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5-11-13 18:57:29 浏览次数: 次 【字号:小 大】 贾成新、王玉玲因保管不善,将新(2023)第七师不动产权第000046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贾成新、王玉玲 2025年11月13日 终审:张雪松 打印正文 关闭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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