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春风油田(第七师辖区)新老区滚动开发建设工程第一次公示信息
2026年春风油田(第七师辖区)新老区滚动开发建设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要求,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新疆锦绣山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2026年春风油田(第七师辖区)新老区滚动开发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6年春风油田(第七师辖区)新老区滚动开发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第七师128团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包含5项零散调整工程、2项产能建设工程及1项管线更新工程。共部署油井81口,其中新钻油井77口,利用老井4口;新建集油管线50.13千米,新建增压泵房1座,泵房设置双螺杆泵2台;新建注汽管线26.79千米,增设半固定注汽点及配套供水管线;以及项目配套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乌伊路68号
联系人:金云鹏
联系电话:09915534795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锦绣山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59号时代广场小区1栋23层A座23G
联系人:曹蕊
联系电话:15999160207
邮箱:402899764@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征询从即日起至10个工作日截止。
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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