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七师胡杨河市2025年二季度 特病单议审核结果的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特病单议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医保发〔2022〕12号)的要求,第七师胡杨河市医保中心于2025年9月组织开展了2025年二季度DRG特病单议评审工作。七师各定点医疗机构共申请特病单议251份,经专家现场会审、复审、公示及复议等工作,最终确定审核通过155份,可按项目付费,应支付补差金额为1357370.57元;审核不通过96份,仍按原DRG支付标准付费。
附件:第七师胡杨河市2025年二季度DRG特病单议终审明
细表
第七师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24日
终审:常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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