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温建玉等25人工伤认定申请的公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兵团工伤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局受理了温建玉等25人工伤认定申请,现分别对各自事故伤害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2024年10月1日12时许,信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电焊工温建玉在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疆德欣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新建20吨中压尾气余热锅炉系统安装工程从事电焊工作期间,未正确使用安全装备,从约9米高的作业面坠落至平地上受伤。随即工友将其送往伊犁州奎屯医院就诊,经诊断:1.多发性骨盆骨折;2.失血性休克;3.胫腓骨干骨折;4.髌骨骨折;5.腹部损伤;6.肺挫伤;7.肋骨骨折;8.腰骶横突骨折;9.头皮裂伤。
二、2024年8月8日8时50分许,乌苏市宏安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电梯安装工朱优生在第七师123团国际花城项目3号楼2单元6楼安装电梯顶部钢梁时不慎从6楼电梯竖井高空坠落,一起工作的工友发现后将其从竖井地坑拉出,并拨打急救电话送至第七师兵团医院,经诊断:1.右侧开放性胫骨骨折,2.肋骨骨折(右第2肋骨,第12肋骨,左侧第11肋骨),3.腰骶横突骨折(腰3,4横突骨折),3.右足距骨骨折,4.右足骰骨骨折,5.右足骨折(内、外侧楔骨骨折),5.右足第2-5跖骨骨折,6.右侧腓骨骨折,7.颈椎间盘突出,8.腰椎间盘突出。
三、2025年5月6日22时20分许,新疆准南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马进与樊江云、孙恩恩在准南煤矿1502工作面下端头接刮板机链条,马进与樊江云在抬单体支柱时单体支柱不慎滑落,将马进右手无名指砸伤,马进休息大约40分钟后因手指疼痛,告知当班技术员蔺鑫后遂升井返回宿舍休息。2025年5月7日马进自行前往兵团第七师医院检查,经诊断:1.右手环指手指损伤,2.右手环指远节指骨骨折。
四、2024年12月28日凌晨4时许,新疆准南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综采队田小兵与常和平、罗德兵等人在准南煤矿1502工作面上端头移动 II 型梁,田小兵与常和平一起抬单体支柱,常和平扶着单体支柱上方,田小兵在下方抱住单体并挪动时忽然感到前胸左侧剧烈疼痛,向跟班副队长常和平报告后自行升井返回宿舍休息,之后自行乘车前往兵团七师医院就诊,经诊断:肋骨骨折(左6、7)。
五、2025年9月5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一二七团13连职工汪孝坤代表该团在胡杨河市灯光球场参加“2025年第七师胡杨河市第七届‘胡杨河杯’职工五人制足球赛”,13时10分许,在对阵一二三团代表队的比赛中,正面与对方球员撞在一起,右胸剧烈疼痛,无法继续坚持比赛,随后被换下。之后前往一二七团医院就诊后转至兵团第七师,经诊断:三根肋骨骨折不伴第一肋骨骨折(右2-4)。
六、2025年9月15日20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一二九团5连职工周学涛按照第七师民兵训练基地的统一安排,在基地内参与常态化体能训练。在跑步训练环节中,不慎向前跌倒,胸部撞击地面,次日周学涛前往兵团第七师医院就诊,经诊断:右侧第七肋骨骨折。
七、2025年9月12日11时0分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一二九团15连通过微信群通知职工参加连队清理林带集体劳动,马琳刚接到连队微信群通知后,前往15连斗外2号渠道参加连队集体劳动,当日下午19时0分许在拉运树枝过程中马琳刚不慎掉入干涸渠道,右肘关节受伤,事故发生后马琳刚妻子将其送往伊犁州奎屯医院就诊,经诊断:1.右肘关节脱位,2.右肘关节韧带损伤。
八、2025年9月22日18时10分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一二五团12连职工简国荣在12连16#-1号地(身份地)西边用割草机除草时,因杂草缠绕导致割草机熄火,简国荣用手进行清理时左手中指被刀片割断,在一起干活的王乐红,汪文兵立即开车将其送往兵团第七师医院就诊,经诊断:1、创伤性左手中指远节指骨缺损,2、左手中指开放性伤口。
九、2025年8月28日11时10分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一二八团3连职工(基干民兵)邢晨,在该团人武部屯兵楼按照任务要求备勤训练,训练过程中右脚踝扭伤,扭伤后人武部负责人郑强给邢晨拿来冰水进行冰敷,随后给邢晨妻子靳璐打电话,开车前往一二三团医院就诊,后又前往伊犁州奎屯医院就诊,经诊断:1.右踝距腓前韧带断裂;2.踝关节损伤。
十、2025年9月4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一二八团15连职工马彦林代表该团参加第七届“胡杨河杯”职工五人制足球赛。比赛过程中对方球员带球突入,马彦林作为守门员与对方球员发生身体碰撞导致马彦林摔倒在地,摔倒后因疼痛难忍无法站立,裁判暂停比赛后由领队将马彦林送至一三零团医院就诊,经诊断:左肘关节骨折。
十一、2025年10月8日15时30分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一二三团2连职工刘建宝在2连2轮6号本人身份地内播种冬小麦,刘建宝的雇工杨心生、陈国银、李忠华、陈爱枝、杨秀素5人在该地接毛管。17时40分许李忠华到地头拿工具路过看见刘建宝坐在地上,李忠华拿上工具回头看见刘建宝躺在地上,随即给离刘建宝较近的陈国银打电话,让过去看看情况。随后陈国银联系付清林后让他通知连队书记党兵善,18时13分党兵善接到电话后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前往现场查看情况。18时40许医护人员告知在场人员刘建宝已死亡。经《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证明:刘建宝于2025年10月8日死亡。
十二、2025年9月12日12时57分许,胡杨河市第一幼儿园教师蒋含钰在中一班教室开展环创美工活动时发现装饰墙壁用的板子被胶水粘住,使用美工刀进行切割,切割过程中用力过猛导左手被割伤,受伤后蒋含钰自行处理伤口后前往第七师130团胡杨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就诊,经诊断:左手切割伤。
十三、2025年9月29日5时30分许,新疆天澳牧业有限公司七牧场挤奶工努尔买买提·木沙上班后前往工作区域,8时6分许,兽医李子波发现努尔买买提·木沙在8号圈饮水站台边昏迷,情况紧急,立即联系129团医院并通知牧场场长潘俊杰,同时对其进行心脏复苏,之后牧场场长赶到后与同事交替进行心肺复苏,并安排中心主任汪振祥取来速效救心丸放入其口中,8时38分许,救护车到达现场将其送至129团医院抢救,9时16分许,努尔买买提·木沙抢救无效死亡。经《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证明:努尔买买提·木沙于2025年9月29日死亡。
十四、2023年6月30日20时20分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一三七团5连职工杨智在阿吾斯奇边境5号执勤房执勤期间内,在5号执勤房东侧挪动电动车过程中撞到犬舍导致受伤,随后该站站长王华将其送往和布克赛尔县人民医院救治。经和布克赛尔县人民医院诊断:左耻骨上下支折断骨折。
十五、奎屯天北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派遣至新疆晶诺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粤新库房西门值班室保安刘朝德于2025年3月4日18时29分驾驶电动三轮车离开值班室,前往位于129团腾飞里小区的家中。19时9分许,刘朝德与其配偶驾驶电动三轮车从129团腾飞里小区家中出发,在小区大门附近购买生活用品后前往公司值班室,沿着129团福兴街道路由南向北在行驶至福兴街向南330米处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刘朝德与其配偶受伤,随后120急救救护车将刘朝德送往129团抢救,经《兵团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北疆分中心死亡证明》(兵北公法检字〔2025〕17号)证明:刘朝德死亡日期为2025年3月4日。经第七师车排子垦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当事人刘朝德不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责任。
十六、2025年9月19日8时20分许,新疆宇洲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李生喜在该公司陆梁厂区石南4进行吸污车抽水作业,李生喜在车后方因吸污管水压压力过高,握手把铁棍反弹过来撞到胸部,现场人员陈广全、于军上报公司领导后将其送至克拉玛依市第二人民医院就诊,诊经诊断:两根肋骨骨折不伴第一肋骨骨折(左侧6、7)。
十七、2025年9月11日21时40分,新疆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胡杨河市锦焱热力有限公司400MW背压供热项目(PC总承包),劳务工彭术全在该项目工业废水车间西侧路进行路面地坪收光作业,后方有半挂车辆经过弯道时,车轮压倒石头,导致石头崩飞砸向彭术全后背左侧部位并将彭术全击倒,现场其他工作人员看到后及时将彭术全扶起并带至一旁休息并报告项目部,后项目部派人将其送至伊犁州奎屯医院就诊,经诊断:1.肺挫伤,2.左侧多发肋骨骨折,3.右侧肋骨骨折。
十八、2025年9月10日10时30分许,胡杨河市禹润农业灌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大型机械驾驶员李云高与同事在第七师125团柳沟运维部水文站宿舍门口修理铲车,需要在拖架和大梁中间增加一个一公分的垫片,安装过程中螺丝孔错位,李云高使用钢钎翘起大轮子时千斤顶突然倒下,导致李云高手中钢钎滑落砸中其右脚脚趾,之后李云高感觉疼痛坚持与同事一起维修完铲车。次日李云高被送至125团医院就诊,经诊断:右足第1、4趾骨骨折。
十九、2025年9月10日18时45分许,新疆锦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电仪工郭志宇在仪表检修楼一楼检修室与班长妥小兵商讨工作,随后前往2楼向副主任蔡彦玉汇报,18时54分郭志宇在即将行至二楼时遇见蔡彦玉,二人便从二楼一起折返回一楼找妥小兵共同核对此事。行至距离一楼、二楼转角处第4-5级台阶时,郭志宇摔倒在楼梯上,随后郭志宇被同事送至伊犁州奎屯医院就诊,经诊断:腰骶横突骨折(腰2、腰3及腰4)。
二十、2025年9月13日11时40分许,新疆三利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胡杨河市广泰建材有限公司发电厂粉煤灰处理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架子工吴九全在胡杨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化工工业园区河源路以东,粉煤灰库13轴-18轴清理钢管、脚手板、扣件材料施工中,在三轮车上放置脚手板,吴九全堆放时不慎从车上跌落右脚着地,随后工友吴生、郭吴忠将吴九全送往乌苏市人民医院就诊,经诊断:右侧跟骨骨折。
二十一、2025年9月25日16时29分许,新疆锦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检修三班班长柴宝明按工作计划安排好水汽车间的工作后,行至水汽车间化水装置西门路口处电话联系车间技术员李敏,约好前往成品车间试用皮带硫化机。挂断电话后被第三方检修企业四川川锅锅炉有限责任公司一辆叉运吨包的叉车从后面将其撞伤。受伤后柴宝明被送至兵团第七师兵团就诊,经诊断:1.左侧开放性股骨干骨折,2.左小腿撕脱伤,3.右侧耻骨骨折,4.右侧坐骨骨折,5.右下肢皮肤挫伤。
二十二、2025年9月26日16时20分许,奎屯域龙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九垓粮枢农业(新疆)有限公司129团玉米烘干厂建设项目,木工马艳军在该项目平房仓北面清理支模用钢管,在用扳手拆卸钢管扣件时上方钢管忽然滚落,马艳军躲闪不及右手被钢管打伤,同事石玉与刘玉平听到马艳军大声呼喊后及时将钢管移开,之后马艳军被送至兵团第七师医院就诊,经诊断:右手环指近节指骨骨折。
二十三、2025年9月22日10时30分许,第七师128团防雹队队长刘建国进入值班室听到副队长单建华在值班室内室休息时发出不正常的声音,随后前往查看单建华身体情况,单建华清醒后说身体不适休息一会。12时30分许,刘建国再次进入值班室发现单建华身体异常,随即刘建国联系同事和128团领导并拨打急救电话与110报警,待128团医院医护人员到达现场检查后宣告单建华死亡。经《居民死亡殡葬证》证明:单建华于2025年9月22日死亡。
二十四、2025年9月12日9时50分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医院司机郭鹏鹏下夜班后驾驶摩托车从医院出发前往天北新区东湖公园的家中,当行驶至东绣苑西门迎宾大道由南往北直行道路时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郭鹏鹏自行前往第七师医院就诊,经诊断:1.右尺骨茎突骨折伴桡骨远端骨折,2.全身多处挫伤。经奎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郭鹏鹏负事故同等责任。
二十五、2025年4月3日11时4分,新疆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高空作业车司机王军按照工业设备安装公司材料科负责人宋健安排,驾驶高空作业车从奎屯市阿克苏东路50号公司院内出发前往130团10连中水库项目工地。王军驾车抵达后秦伟豪让王军将车辆停下乘坐秦伟豪驾驶的皮卡车去130团周边吃午饭,12时54分许,车辆行至130团X263县道与污水处理厂路段通连道路交叉路口处时发生交通事故王军受伤,随后王军被送至兵团第七师医院救治,经诊断:1.四根以上肋骨骨折不伴第一肋骨骨折,2.肺挫伤,3.肺部感染,4.创伤性胸腔积液,5.胸椎骨折肋骨骨折。经第七师奎屯垦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当事人王军此次事故无责任。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8日。有知情人对其事故伤害经过或其他问题存在疑问或异议的,可向第七师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举报电话:0992-3902350
举报传真:0992-6687605
举报邮箱:417321511@qq.com
第七师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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