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油田排641北块产能建设工程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新疆锦绣山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春风油田排641北块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春风油田排641北块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s://share.weiyun.com/odGuVJMw。
我单位将于公示期间在建设项目所在地进行两次登报及张贴公示,公开项目信息。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区域公众,以及对本项目建设有意见和建议的公众。具体公众范围包括128团及附近相关居民、相关主管部门以及对本项目关心的公众。
三、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乌伊路68号
联系人:金科长
联系电话:0990-6988623
2、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锦绣山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工 15001671208
邮箱:1725290426@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共10个工作日。
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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