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第七师胡杨河市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关于公开选聘第七师胡杨河市
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根据《第七师胡杨河市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试行)》,拟公开选聘第七师胡杨河市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公开选聘1家第七师胡杨河市及周边地区的律师事务所(奎屯市、乌苏市、独山子区)。
(二)从符合下列条件的律师事务所中择优选聘:
1.律师事务所须有一支3人以上的核心精专律师服务团队,团队成员均须具有连续10年以上的执业经历,深厚的法律实务经验,对兵团特殊体制机制、发展现状及政策法规有深入了解,熟悉兵团工作实际。具备成功办理重大疑难案件的实务能力与业绩,能够在公司与股权架构设计、招商引资法律风险防控、企业破产重整与清算、重大诉讼案件代理、政策合规审查以及突发重大事件应急处置等关键领域,提供精准且高效的法律服务。
2.律师事务所指派参加第七师胡杨河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日值班的律师需具有连续5年以上的执业经历。有政府法律顾问任职经历的律师事务所将予以优先考虑。
二、主要工作范围
由受聘的律师事务所向师市政府、机关部门和师市综治中心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为师市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师市党内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
(三)为师市深化改革、推动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和谐、意识形态领域、民主法治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等方面工作提供法律服务;
(四)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党政机关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五)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六)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七)根据要求发出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或通过公开媒体发表律师声明,维护师市的合法权益;
(八)参与师市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有关法律知识的授课,列席师市重要会议,提供法律意见;
(九)参加第七师胡杨河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日值班工作;
(十)承担师市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服务期限及服务费用
(一)服务期限
第七师胡杨河市与拟选聘的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具体日期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
(二)服务费用
法律顾问费用45万元/年,包含为师市免费代理各类案件10件、法治培训20场次及各类非诉讼业务。
四、服务要求
(一)协助师市办公室、师市司法局处理日常法律事务;
(二)接受并配合师市办公室、师市司法局对法律顾问进行管理及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法律顾问发放报酬、续聘、解聘的依据;
(三)按要求提交年度工作书面报告,并结合法治政府建设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
(四)对获知的政府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7月9日至7月18日20时00分前
(二)报名材料
1.《第七师胡杨河市选聘法律顾问报名表》;
2.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名册、核心精专律师服务团队简介。
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参选资格。
(三)报名方式
申请人于2025年7月18日20:00前将报名资料纸质版(一式两份)送至第七师胡杨河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地址:奎屯市军垦广场1号,联系人:赵一龙,联系电话:0992—3269121。
(四)审查
师市司法局和师市办公室对应聘材料进行认真评选,综合考察应聘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业务专长、相关业绩等因素,确定拟聘对象。通过师市门户网站对拟聘对象进行不少于7日的公示。
(五)正式聘任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签订法律服务合同、颁发聘书,并报本级法制机构备存。
附件:第七师胡杨河市选聘法律顾问报名表
第七师胡杨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第七师胡杨河市司法局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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