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锦贸鑫能源有限公司45万吨/年负极新材料前驱体煅烧焦配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
2025年5月,受新疆锦贸鑫能源有限公司委托,新疆锦绣山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新疆锦贸鑫能源有限公司45万吨/年负极新材料前驱体煅烧焦配套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新疆锦贸鑫能源有限公司45万吨/年负极新材料前驱体煅烧焦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规定,对《新疆锦贸鑫能源有限公司45万吨/年负极新材料前驱体煅烧焦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一、报告索取途径
1.电子版报告:公众可通过此链接下载电子版报告,https://docs.qq.com/pdf/DUmhkYmpTaENJVU5F。
2.纸质版报告: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新疆锦贸鑫能源有限公司王总。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对象主要为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
三、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通过此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进行下载。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锦贸鑫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总15254602718
邮箱:JMXXM2025@163.com
2.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锦绣山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卓 18935701101
邮箱:1003184062@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共5个工作日。
新疆锦贸鑫能源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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