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运输领域汛期暑期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问题举报电话的公示
为深入推进师市交通运输领域汛期暑期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相关举报电话公示如下,欢迎广大市民积极监督,如实反映问题。
一、举报受理范围
涵盖交通运输领域的公路运营、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公路工程建设领域的施工现场安全、临时设施搭建等,包括但不限于重大安全风险、重大事故隐患以及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二、举报电话及受理时间
单位 | 举报电话 | 受理时间 |
专项行动工作专班 | 6687469 | 工作日10:00-13:30,16:00-20:00 |
工程建设领域工作组 | 3253066 | 工作日10:00-13:30,16:00-20:00 |
运输领域工作组 | 3939551 | 工作日10:00-13:30,16:00-20:00 |
三、举报注意事项
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提供相关问题线索,包括涉及单位、具体事实描述等,如有相关佐证材料(如文件、照片、视频、数据等),可一并提供,以便核查。
相关部门将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对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汛期暑期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中来,共同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七师胡杨河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1日
终审:聂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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