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受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新疆锦绣山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年)》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要求,现对该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向公众公开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以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概况
(一)规划名称: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年)
(二)产业发展定位:兵团级“以化工、新材料及纺织产业为主导,以装备制造、新能源、特色农产品加工及新建材为基础的产业基地,打造“一带一路”经济带上的重要化工新材料产品加工集聚区。打造第七师工业经济发展的核心区、兵团城镇化与工业化统筹发展的配套改革试验区、兵团产(业)城(镇)融合发展示范区及兵团化工产业发展的新动力区。
(三)规划区范围: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照“一园三区”模式,总规划面积7165公顷。其中,南区位于胡杨河市东北侧,东邻古尔班通古特大沙漠西缘与克拉玛依市交界处,北至奎克高速立交(工业大道、奎克高速公路交汇处),南至130团20连耕地北边缘,西到奎北铁路。规划用地规模为5382公顷;北区范围:位于129团五五新镇北侧17公里,128团前山镇东侧10公里处,园区西邻奎克高速公路,北侧、东侧紧邻克拉玛依市荒漠区,南为129团10连,新扩北区用地面积1453公顷;纺织园区:位于胡杨河市中心城区北侧,217国道两侧,西至共青路,东至奎北铁路,北至北环路,南至纺织路、光明东路,规划用地面积330公顷。
(四)规划期限:2023-2035年。近期:2023-2030年;远期:2031-2035年。
二、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新疆胡杨河市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高科技孵化园)科技二路001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820992029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新疆锦绣山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59号时代广场小区1栋23层A座23G
联系人:陈华伟
联系电话:13999870032
邮箱:278470182@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接受规划实施机构的委托,研究相关法律及规划文本,进行初步规划方案分析和现场勘察,识别评价因子和建立评价指标体系,确定评价重点、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目标,发布第一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2.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对规划范围内及周边环境现状监测和评价、规划环评报告进入编写阶段。
3.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对规划提出优化调整建议,给出环境环保措施,明确规划实施的环境可行性,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形成报告书送审稿。
(二)主要工作内容
在对规划范围及周围环境现状质量状况的调查基础上,分析规划与相关规划、政策的符合性,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环境管理制度。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规划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本次公告公示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规划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
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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